第4章 徭役征发

关于户赋和口钱赋钱,羽赋、畜员税等,参考朱德贵、朱圣明、张信通。

关于徭役,参考王彦辉。

如有其他观点,或者出土了新的竹简、有了全新的研究,则以新出土文物和新研究为准。

以及,本文并不全面,如有疏漏欢迎评论补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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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而与“户”

相关的,则有户赋。

【没错,是按照“户”

来缴纳,而非人头数量来缴纳。

【凡是立户之人,均需要缴纳户赋,此外,“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”

;而征收范围,则是上至大庶长爵位,下至普通黔首。

【征收时间每年有两次,一次是五月份,每户缴纳十六钱;一次是十月份,每户出刍一石。

【不过,户赋的缴纳方式较为灵活,五月份的十六钱,可以以十一钱一布的比率换算用布代替,也可以缴纳六两的茧;十月份的一石刍,也可以按市价折算成十六钱来缴纳。

【此外,按户缴纳的还有羽赋,推测不生产“羽”

的地方或许会征收其他的战略物资,若该地区不生产战略物资,则折算成钱缴纳。

【接着是按照人头缴纳的税收,包括面向儿童征收的口钱和面向成丁征收的赋钱。

【——有学者推断,这一部分按照人头缴纳的税收,属于秦朝统一天下后的新增税目,在秦国时期并未征收。

【若此推断为真,那么秦朝统一天下后,实行的便是户赋和人头税的并行征收制度。

【除了上述税赋之外,常税还包括畜员税,即家中蓄养牛、马、羊等牲畜的税收;工商税,如十倍于成本的酒税、山泽之税、以及通过专卖盐而收取的税收等等。

【当然,这些在后世的朝代中也屡见不鲜。

对于不少百姓而言,还是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